南京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二)身份证原件;
(三)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注意: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地方特产2023-03-31 13:26:42佚名
南京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二)身份证原件;
(三)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注意: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