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购房券”
申报对象:当年度新引进到宿迁市中心城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应具备申请类别要求的相关资质或职称。
补贴标准:全职在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
具体标准:
1、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资助200万元;
2、国家重点工程专家、“长江学者”特别教授、国家技术发明奖等人才资助100万元;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50万元;副高职称、正高职称人才分别资助15万元、30万元;
4、全职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高校毕业生,根据学历层次,给予5-20万元“购房券”。具体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10万元、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5万元;
5、全职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根据技能等级,分别发放5-10万元“购房券”。具体标准为:高级技师人才10万元,技师人才5万元。
6、创业人才: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申报时间:全年线上受理
服务电话:0527-84353007
>>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申报对象为上一年度新引进到我市中心城区“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根据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层次给予3万元-50万元不等的人才生活补贴(创业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具体标准为:
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可申领50万元生活补贴;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可申领30万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可申领8万元生活补贴;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可申领6万元生活补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高级技师人才,可申领4万元生活补贴;
5、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人才,可申领3万元生活补贴。
6、创业人才: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申报时间:全年线上受理
服务电话:0527-84353007
>>人才公寓
政策内容:全职引进到宿迁中心城市(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并应具备申请类别要求的相关资质或职称。
具体为:市级(含)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宿没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及货币形式的住房或租房补助等)
申报时间:每年5-7月集中申报一次
服务电话:0527-8435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