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才生活补贴的各类人才应为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不含县区间流动)。
2、全职就业人才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申请方法:
人才生活补贴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采取网上办理、随时申报。
人才应自在宿迁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保之日(创业人才应自企业创办之日)起1年内通过手机端关注“宿迁英才”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登录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宿迁人才服务“云平台”专栏,进行在线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创业类人才生活补贴时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服务电话:0527-843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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