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职业介绍补贴申报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市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成功,且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
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每人100元;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50元。介绍成功同一求职人员,在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材料:
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设立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向许可地的区就业处(中心)提供:“宁波市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介绍单机版”申报数据U盘1份,补贴享受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和计算机开具的职业介绍信(免费)存根(复印件),补贴享受对象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报地点:
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中心)。
市级统筹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 钱湖南路578号 | 88225075 |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顺德路136弄58号4楼 | 87451886 |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兴宁路456号 | 87811022 |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人民路272-1号 | 87676344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 86250207 |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四明山路700号 | 86784029 |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保税区大厦二楼 | 86896593 |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行政商务区滨海南路111号8楼 | 86764385 |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 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广贤路997号 | 87911385 |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东钱湖镇莫枝北路369号 | 83015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