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发):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地方特产2022-11-04 14:32:34佚名
《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发):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