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琴岛e保可赔付药品

地方特产2022-04-09 00:04:31未知

青岛市琴岛e保可赔付药品

  保险可赔付的自费药品和特药特材有多少种?

  答:首批列入保障范围的自费药品共计683种,涵盖住院常见自费药品。特药13种,特材2种,主要用于治疗常见的鼻咽癌、肺癌、前列腺癌、乳腺癌、卵巢癌、胶质母细胞瘤、直肠癌、肝细胞癌、重度骨质疏松症、骨髓瘤等。

  附件正面药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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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保对象: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保青岛市“琴岛e保”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以下简称“琴岛e保”)。参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

  二、年度保费:

  139元/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元整)。

  三、缴费期间:

  2021年5月9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

  四、保险期间:

  1年,自2021年7月1日0时起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止。本保险不保证续保、不自动续保。

  五、等待期:

  2021年首年参保的,首年及续保均不设待遇等待期;以后各年新增参保者,自合同生效日起60日(含第60日)为等待期(新生儿无等待期)。(注: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六、参保份数:

  每位被保险人仅限1份。

  七、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

  八、缴费人与被保险人关系: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监护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确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信息真实有效,确定承担为该未成年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办理保全理赔等义务;如有不实,该监护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九、关于缴费期间撤单的约定:

  若缴费人需要取消参保的,应在缴费期间(2021年5月9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内提出,相关保费全额原路退回至缴费人。

本文标签: 参保  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费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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