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一)“琴岛e保”参保人未先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社会医疗保险:指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民补充医疗、医疗救助、扶贫特惠、再救助等。
本产品使用条款为。参保须知、保险凭证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与备案条款不一致的,以参保须知和保险凭证为准,保险凭证未载明的保险责任,保险机构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余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本产品按照《》精神设计开发,保险公司相关承保运营等受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共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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