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市级统筹

地方特产2022-11-02 17:02:20未知

2023年1月1日起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市级统筹

  从2023年1月1日起,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高管理层次的要求,四川省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有关规定,一起来看一下。

  一、市级统筹统什么?

  以市(州)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各市(州)统一,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担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

  二、市级统筹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做什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属地责任,做好政策执行、基金征缴、预算管理、财政投入、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

  三、市级统筹后基金怎么管理使用?

  各县(市、区)财政专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全部上收至市(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市(州)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问: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答:之前,我省除成都市、攀枝花市外,其余19个市(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基金分散,基金保值增值和抗风险、保发放能力有待强化。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覆盖范围越广、参保人数越多,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制度就越安全、稳定。我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级统筹提升至市级统筹,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推动我省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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