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1-01 12:48:52佚名

11月1日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7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87号-195号及217号,渝碚路街道渝碚路30-2号波司登(三峡广场店),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不进不出。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所有密闭场所关闭,停止使用,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7.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86号附5号都市丽人(石小路店)、小龙坎广场土家鲜肉饼爱心亭、小正街149号紫燕百味鸡(小龙坎店)、小正街196号堂客老火锅(小龙坎店)、小新街5号附3号鑫斛大药房(小龙坎店),渝碚路街道15号华宇广场17号附2号李氏冒菜面馆、渝碚路30-28雷家老农民总店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7天,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2.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3.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96号轻旅酒店(小龙坎正街店)及所在楼栋、小正街198号瓜瓢面总店(小龙坎店)及所在楼栋,渝碚路街道15号华宇广场17号附2号李氏冒菜面馆所在华宇广场小区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4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4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对三峡广场商圈全域实施临时管控,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4天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本文标签: 小龙  核酸  沙坪坝区  区域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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