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丽江市辖区范围的公民或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可根据相应急事急办事由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加急办理出国(境)证件或签注。
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1、出国(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方的疾病证明材料;
2、出国(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
4、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
5、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办证时限:
1、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2、情况特别紧急的视情况特事特办。
办证收费: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00元/本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签注20.00元/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多次签注100.00元/次
加急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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