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台湾通行证办理必备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注:
1、为16周岁以下申请人代办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需提交监护人意见及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为70周岁以上申请人代办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需提交及户口证明材料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外地户口申请的需提交暂居住证。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3、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00元/本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签注20.00元/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多次签注1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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