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其中至少一方为遂宁市户籍人口),均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今年1月1日至政策正式执行前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但尚未进行婚检的夫妻,也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免费婚检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项免费公共服务,是否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和自愿选择。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前置条件,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和推销商品等。
承担婚检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强制或诱导婚检对象增加检查项目。当事人自愿申请增加项目的,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