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材料
(一)签订3个月以上务工劳动合同(协议)、3个月以上《扶持对象务工证明》(附件1),以上两种材料选择其中一种提供即可;
(二)《元阳县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审批表》(附件2);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补贴对象
元阳县户籍县外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扶持对象(扶持对象由云南省脱贫攻坚期的建档立卡劳动力调整为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
完成时限
乡镇于每年11月31日前完成一次性生活补贴的申报工作,在报账时间段里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原则进行报账,报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