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国28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大庆市被列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
电子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
电子驾驶证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可以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电子驾驶证的适用范围
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
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
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