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服务群体 | 咨询电话 |
1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共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 | 任城区:0537-5661638 兖州区:0537-3413791 曲阜市:0537-4497009 泗水县:0537-4229519 邹城市:0537-5212515 微山县: 0537-8222434 鱼台县:0537-6227156 金乡县:0537-8771309 嘉祥县:0537-6868952 汶上县:0537-7217226 梁山县:0537-7321432 高新区:0537-6628618 太白湖新区:0537-6537217 经开区:0537-6990831 |
2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对离校2年内米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符合条件的高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
3 | 夜经济、小店经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期限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符合条件的夜经济、小店经济灵活就业者 | |
4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首次领取小徼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菅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 (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创 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