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曾做过信息变更的还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变更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更正审批表》,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自原件”、经办人和复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小二寸彩色照片。
5、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注: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办理的需提前电话沟通确保材料齐全。
电话:0535-2118568。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烟台市教育人才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