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面向社会征集闲置建设用地。
一、征地范围
建设用地位于西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长安区、鄠邑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西咸新区区域内。
二、征集条件
意向参与本次应征的项目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征宗地用途为居住、商服、办公等,项目单位已与资源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已取得土地不动产登记证。
2、应征宗地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无冻结、抵押、查封等情况。
3、应征宗地范围内场地平整,具备建设条件,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宗地平面界址清晰、竖向界限清晰。
4、应征宗地权益明晰、无法律经济纠葛、无非法集资等违法事项,地块位置、运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清晰,具备开工建设所必须的其他根本条件。
5、
应征宗地的项目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
(4)不存在大额负债,且债权人同意由股东偿还全部债务;项目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且股东同意承担全部担保义务。
(5)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项目单位线上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与应征且符合征集条件的项目单位,及时与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联系。
1、时间
从即日起,征集时限为一年。
2、程序
请项目单位自行填写《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闲置土地征集申报表》(获取),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基本资料、项目相关证照扫描件、土地出让合同等证明文件,整理打包后发送至邮箱anjuzcyycbk@163.com(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09: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征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符合征集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参与报名。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止征集,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另行发布终止公告。
1、本次征集工作将按照项目单位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批次进行核验,核验通过且公示无误后纳入储备范围。
2、本次征集自纳入储备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储备期内,项目单位可参与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收购工作;储备期满且未被收购的,则自动退出储备,项目单位可重新申请进入下次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