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济南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全市各分、县(市)局刑警大队
办理期限:七个工作日
办理所需证件
被保险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领时,须持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服务对象分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申报条件:济南市公安局保险机动车被盗抢证明办理须知
被保险人在车辆被盗抢两个月后(案件未破的)向案发地公安分、县(市)局刑警大队提出申请,办理《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案件证明》。被保险人应明确以下事项:
1、申请表所有事项均应如实填写,如因填写错误造成工作延误,由被保险人负责。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报案情况应详实,包括简要案情、报警方式、接警单位、接警人员等;
2、各公安分、县(市)局刑警大队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明开具工作;
3、被保险人领取公安分、县(市)局出具的《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案件证明》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领时,须持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4、被保险人凭公安分、县(市)局出具的《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案件证明》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办理流程
保险机动车被盗抢索赔证明办理流程图 | ||||
网上填写申请表 | ||||
↓ | ||||
网上审核 | ||||
↓ | ||||
查询状态 | ||||
∣ | ||||
通过 | 不通过 | |||
↓ | ↓ | |||
到公安机关领取 证明材料 | 告知未通过原因 可重新上网申请 |
工作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咨询电话:各分、县(市)局刑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