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享受市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疗费用核报单》;
2.《异地人员提现单》;
3.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职工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审核、签字的医疗费用核报单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款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划至银行账户。
(2)居民、工伤、生育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审核、签字的医疗费用核报单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款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划至银行账户。
(3)异地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审核、签字的异地人员账户返还单据办理提现手续,提现款将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划至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代办报销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日:每周二、周五
(2)城镇职工工伤、正县级处干保险费用报销日:每周二
(3)城镇居民医疗、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日:每周二、周四
(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日:每周四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号窗口(湖南东路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