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3.两寸合影照片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2份)
4.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在埇桥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婚姻登记处分厅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于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标准。
2、办结:根据申请材料,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决定并发放结婚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理由。
图源:安徽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