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县公租房有哪种情形两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不接受配租的房源的;
2.不签订或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
3.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出租人应当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