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地方特产2022-10-22 17:35:02未知

郴州市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商务签注申请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登记本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各企业机构备案登记的人数须根据企业机构的规模和纳税额确定。

  申请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非郴州常住户口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3、与商务签注相关的申请材料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与商务签注相关的申请材料

  1.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2.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3.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郴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收费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

  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

  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

本文标签: 机构  企业  申请人  每件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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