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准生证由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办理机构: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地点:汨罗市汨新大道12号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1:40,下午13:30—17:00
湖南生育相关规定: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