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中断缴费(养老保险)
二、办理程序
缴费单位填写《焦作市职工社会保险停保(退保)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表格进行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及时受理→资料不全的,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待材料补齐后予以受理。
三、办理依据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四、申报材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职工调动审批表》;
3、《法院判刑判决书》;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减编证明。
五、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申办条件:
1、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2、参保职工判刑或劳教;
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减编;
4、参保职工死亡暂无法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