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需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如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误,需在考前向省中心反映。
下载打印准考证后需妥善保存,并于考试时同其他相关证件一起携带至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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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健康承诺须知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正确使用健康码。
>>>点击下载2020年河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1.考试当日考生须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咳嗽、腹泻等),并提交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3.“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省级服务热线“12345”进行查询),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4.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各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但是在进场验证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各鉴定站可在省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疫防控要求,制定本地考试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落实当地的防疫要求。
7.如因疫情原因,防疫要求有变,中心会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