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产假最新规定(唐山哺乳假规定)

地方特产2022-10-20 02:13:38佚名

河北唐山产假最新规定(唐山哺乳假规定)

  河北唐山产假新规

  202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拓展材料: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本文标签: 产假  婚假  十天  国家规定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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