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材料清单
1.18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学生及年满6周岁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学生,需重新申请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2.非本县户籍少儿因父母原关联一方职工医保已停保、学籍信息无法共享获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参保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提供其与在杭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新关联一方的关系证明、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
3.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若以上证件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到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不需要再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参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71-12333
城乡保费征缴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