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面向在瑞非公有制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属地均在瑞安)的经营管理类、营销类、科技研发类、技术技能类等人才,每家企业每100名员工可推荐1名符合下列条件人才(按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计算,不足100名按100名计,每家企业最高推荐不超过30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原则上近2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技能或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三)从事产业工作3年以上,“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勇于创新,技术精湛,开展的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品牌策划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五)未入选温州市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申报。
三、评价程序
1、申请环节
由企业对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排摸,填写申报表,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乡镇(街道)结合申报资料,对企业主体资格(含企业主要税收地、安全生产、信誉等有关情况)、申报人资格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复审。
瑞安市“菁英人才”公荐计划申请表
瑞安市“菁英人才”公荐计划资料提交清单
2、评审环节
在申报截止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研究确定各领域名额比例,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分领域评审。
其中技术技能类由市人社局、科技研发类由市科技局、营销类由市商务局、经营管理类由市经信局、其他类别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研究确定对应职能部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组一般由主管部门专业干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组成,一般为5人或7人。集中评审后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瑞安市“菁英人才”公荐计划积分办法
3、公示环节
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认定环节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定结果发文认定,授予“菁英人才”荣誉称号。其中,属瑞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满足个人纳税年薪超瑞安市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倍以上、在企业上市工作中贡献明显、两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等条件之一的入选者,可直接列入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
四、扶持政策
对入选2022年瑞安市“菁英人才”公荐计划的,可享以下福利:
1.满足当年人才住房配售公告要求的,给予价值30万元配售房房票,房票仅限于当年配售大会使用;
2.享受1次健康体检政策;
3.根据疫情情况适时举办菁英人才研修班,组织学习培训。
五、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