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服务地点:灌南县人社局人事档案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850室)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3968829
办理条件
1.档案在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保管;
2.档案中无借阅未归还的档案材料,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
3.档案材料符合调档函要求。
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3.档案转往外地的,需提供详细的寄档地址、邮编等
办理程序
1.调出人员将所需材料交至人社局850办公室;
2.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登记簿》;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
4.档案室办理出库及邮寄手续。
注: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交本人签发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