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租金减免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根据本县疫情风险等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给予减免,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免 6个月租金,被列为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一、申报条件
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二、申报方式
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可视情况下放权限到事业单位),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
三、申报材料
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四、结果报送
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后,将《行政事业单位减免 2022 年不动产租金审批表》电子档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455502599@qq.com。
五、政策咨询
县财政局(国资办),电话:0518-8369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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