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合格证书培训
1. 取证类型
合格证书
2. 适用对象及培训主体
(1)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捕渔民等五类人员。此类适用对象培训主体为社会培训机构。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及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此类适用对象培训主体为企业。
3. 补贴项目及标准
以上人员,参加《合格证培训补贴目录》中的职业培训项目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4. 补贴方式
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个人出资培训的,直补个人;企业自主开展免费培训的,补贴至企业;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培训的,补贴至机构。
5. 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通过资格认证、报名确认的个人和培训机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省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申请补贴。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