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补贴服务指南
补贴标准:企业采购新型防疫物资及设备总金额达10万元的,按采购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适用范围: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在区内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智能测温等新型防疫物资的“四上”企业。
办理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
办理类型:申报办理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区发改委初审→区发改委、财政局、企业属地街道(区级企业服务管理责任部门)联合会审
申报材料:新吴区新型防疫物资补贴申请表;新型防疫物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采购发票、应用场景照片。
咨询电话:8189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