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健康状况适宜或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三)有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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