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06 09:00:52未知

四川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对象及条件

  年龄在40周岁(包含40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按通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二)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5,省级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3;

  (三)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四)博士后期满出站;

  (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

  (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七)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级及国家级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

本文标签: 省级  科学技术  技能  发明奖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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