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
健康证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简称健康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服务对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服务对象包括:
1.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的人员(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5.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