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补贴对象为从事国内海洋捕捞的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所有人。补贴对象应当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同时,持有有效的以下证书: 1. 港澳证书。小型“P 牌”香港流动渔船(指香港拥有权登记号以 P 开头的小型舢舨渔船),应持有《拥有权证明书》、《运作牌照》,其他香港流动渔船,还应持有《验船证明书》。澳门流动渔船,应持有《船舶在海事登记内作登录之证明书》和《适航证书》。 2. 内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出海船舶户口簿(粤港澳流动渔船)》、《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会籍证明》。
申请材料:
1、捕捞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
2、申请主体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渔业船舶证书
4、渔船发生拆解、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 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灭失以及恢复生产等证明材料。
5、申请主体本人无法前来申请油价补贴,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书面委托、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大道东72号富城御园二楼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11-33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8-253703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09路公交车到后岭站下车即到;或乘坐202路、13路、207路公交车到武装部站下车后往东步行7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