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有关事项

地方特产2022-10-16 13:00:55佚名

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有关事项

  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有关事项

  为扎实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持续提升汕头市“海葬品牌”影响力,倡导移风易俗,共建殡葬新风,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绿色殡葬需求,根据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举办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委托方式)。

  一、时间地点

  4月8日上午(星期五),在汕头妈屿外海域举行。

  二、活动主题

  让先人回归自然,愿亲情溶存大海

  三、活动方式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海葬活动只举办委托海葬,群众不随船出海,后期可通过“汕头白事通”微信公众号观看本次海葬活动有关录像视频。

  四、参加对象

  先人骨灰寄存于我市合法殡葬服务场所(殡仪馆、骨灰楼、陵园等)的逝者亲属(本市户籍、汕头在海外华侨、在汕工作学习的外地籍人员或先人生前为汕头籍)。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市殡仪馆业务大厅,联系电话:88849885;

  2.金平区石炮台街道卫工路一横2号101首层,联系电话:88564478、87261644。

  (二)网上报名:通过关注“汕头白事通”微信公众号“海葬专栏”报名。

  六、报名时间

  3月29日至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六、日照常)。

  七、报名手续

  逝者亲属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持先人骨灰安放证(寄存卡)的原件到报名点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的,经确认后带齐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点提交。

  八、活动费用

  本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实行全免费。

  九、活动安排

  (一)移送骨灰:自接受报名之日起至4月6日止,逝者亲属自行安排时间,将先人骨灰移送至市殡仪馆集中存放。委托区县殡仪馆处理的先人骨灰,如家属要求海葬的,可由区县殡仪馆统一运送至市殡仪馆。

  (二)活动安排:2022年4月8日(星期五),当天上午9:00在市殡仪馆集中统一移送骨灰至海葬船舶,举行告别及骨灰海葬仪式。

本文标签: 海葬  骨灰  殡仪馆  先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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