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致全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的一封信”,提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实施。符合条件的已退休且还在逐月缴费的参保人,近期想选择按原缴费标准一次缴清的,可以详情查看该一封信内容。(点击此处可查看原文)要点如下:
一、办理时间:6月30日前均可办理,办理时间并非截止6月15日,您无需赶在近几天内集中扎堆办理。
二、办理事项:目前医保部门已对相关办理流程进行简化,省的新政策实施前,您只需要填写并提交《申请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登记表》(点击下载表格→申请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登记表.docx),无需在现场停留。表格提交后默认同意办理停保,无需您再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后续医保部门会对已提交的表格进行核对,通知办理确认手续。如有疑问,您可通过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办理地点:缴费登记实行全市通办。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包含医保中心经办大厅、公共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机构均可办理。特别是新会区在现办理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办理地点,您可就近就便选择办理地点。(具体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请点击查阅→医保经办联系地址和电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