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山市外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学办理程序
一、在鹤山市外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到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五)》。
二、按要求填妥《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五)》。
三、2020年5月30日前将《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五)》连同入学需提交的资料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初中(申请升读鹤山实验中学或沙坪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将资料交到沙坪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富华路99号)。所有提交资料家长必须签名确认。
四、经审核同意接收的小学毕业生,由接收初中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安排入读的接收初中不一定是递交申请的初中,若居住地所在的初中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需提交的资料:
1.《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五)》
2.户籍资料(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或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3.小学学籍资料(必须证明已完成接受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并有毕业学校盖章)
4.居住证明:
①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及《广东省居住证》。
②有固定住址所需材料的说明(提供其中一项):
●自有住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学校所属镇(街)自住房的房产证;
●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村(居)委会,并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并由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加具意见,证明企业在该村(居)委会。
5.就业证明(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资料要求:
①必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中的一项:
一是由鹤山市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二是鹤山市人社局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是在鹤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②同时提供两项证明材料:
一是鹤山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是鹤山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注:提供①②的其中一项即可。
6.其他证明:如计算积分的证明材料等,具体按各镇(街)的积分方案提供。
注意问题
一、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5月30日
二、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三、递交地点:
四、资料审核:全部的资料都必须附原件验核,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验核后原件退回给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