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顺市住房公积金在贵阳贷款买房,遵守哪里的政策?
答:贵阳市、贵安新区直管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安顺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贷款最长年限、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国家规定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定执行。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④信用记录良好;
⑤有符合法律规定和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⑥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应付款额;
⑦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贷后管理等制度,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6.受委托银行和受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发放、回收和逾期催收工作。
7.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第三方机构应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便利服务,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止或者变相阻止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