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个人创业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申请人人员类别证明及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担保人征信报告及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未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市级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咨询电话:0635-828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