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国扶系统中上林县年满16周岁至65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条件
2020年2-6月期间,我县贫困劳动力到县外或在本县内务工并实现稳定就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稳岗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申请流程
1.贫困劳动力在县内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代申请)
(1)由用人单位填写《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并向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以上2个表格及相关材料,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2)县就业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审核流程。
(3)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2.贫困劳动力赴县外务工的
由帮扶干部、村干代填《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由家属代为签名,其他操作流程相同。
(二)申请材料
1.《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表》
2.《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花名册》表格下载:点击下载
3.贫困劳动力本人工资发放凭证、考勤登记、社保参保证明等其中一项能证明其稳定就业且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工资发放凭证应为2020年2-6月期间工资的发放凭证(工资单、银行流水、电子转账凭证等均可)。
2.本方案所指的实现稳定就业,即贫困劳动力有固定的务工单位、务工满一个月以上、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2月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3月份起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的视为实现稳定就业。
3. 按月申请发放补贴,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10日,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全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