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如下:
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聘用到管委会各部门的人员,作为聊城高新区人才储备来源,由高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与国有平台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参照聊城市直事业单位标准兑现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企业社会保险。聘用到高新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和高新人才发展集团的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用人单位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企业社会保险。
(二)聘用人员符合高新区优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享受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聘用人员符合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的,积极提报市级有关部门争取相应生活补贴。具体执行标准为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聘用人员符合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享受免租金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