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高唐电动三轮四轮车禁行内容如下:
禁行区域:
按照先中心后外围的原则,分步骤、分路段实施禁行管理,逐步扩大禁行范围,直至高唐主城区道路全部禁行。
2022年2月16日起执行禁行政策的道路主要包含官道街、北湖路和南湖路(北至人和路,南至政通路);金城路、时风路(西至滨湖路,东至东兴路)。
上述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限行区域和主干道路出入口外围增设限行标志,提示过往驾驶人依法通行。
禁行时间:从2022年2月16日起施行电动三轮四轮车禁行。
禁行对象: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内燃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