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博士后资助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
对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博士后人员完成开题报告。
2.新聘用出站来(留)东营工作的博士后,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分三年按照5万元、10万元、10万元按年度拨付。
(三)受理审核
1.受理申请。设站(基地)单位或聘用博士后的企业向所属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需提供申请表和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2)新聘用博士后企业需提供申请表。
2.审核公示。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审核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四)申报时间
每半年申请一次。
(五)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546-838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