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驾驶证记分周期清分规则
注意:记分周期是按照驾驶证的初领证日期计算的。
正确的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清分规则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
◆ 持C类及以下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的,并交完罚款的,记分予以清除。
◆ 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的,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上
◆ 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应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如果记满24分,还应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清除记分,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 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停止机动车驾驶人使用驾驶证。
增驾后记分周期怎么算?
在已经取得一个驾驶证的情况下增加另外一种准驾车型,并不是增加了一本驾驶证的分。所以,C1D的驾照也还是12分,增驾后的记分周期还是按初次领证的日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