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12 01:29:10佚名

泰安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时段划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注: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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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电价  居民  政策  电动汽车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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