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山东省蒙阴县公证处主要从事国内民事、经济及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根据《蒙阴县公证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蒙政办字﹝2021﹞12号),拟公开招聘公证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1日截止。
2.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1日到蒙阴县公证处办公地点领取《蒙阴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
3.报名地点:
蒙阴县蒙山路龙廷居B区西门南侧蒙阴县公证处 联系人:陈玉琳,电话:0539-4271269。
4.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3)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蒙阴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公证员资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未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1年。
2.薪资结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试用期基础工资3000元;取得公证员资格后,基础工资不低于同等学历事业在编人员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按时发放。
3.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
4.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提升平台,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公证员职业资格。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