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条件和需要的资料 | |
所属部门(地区) | 民政局 |
受理单位 | 烟台市民政局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 |
承办人员 |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 |
联系电话 | 见“备注” |
办理地址 | 见“备注” |
乘车线路 |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许可期限 | 无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 |
办理条件 |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提交材料 | 结婚登记需带户口本、身份证、三张大2寸双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结婚证上照片是红色背景,多数婚姻登记处都为方便群众开展了数码照相服务,即照即取,当事人可自愿选择)。 |
办理程序 | 请电话咨询。 |
收费标准 | 2017年已取消婚姻登记费 |
收费依据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
备注 | 烟台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17楼,邮政编码:26400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11月至次年4月) 14:00-17:30(5月至10月) 联系电话:0535-6284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