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2个月,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已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的除外);
2.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二、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转入账户信息
4、购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转账凭证或支用单、抵押合同、授信合同)
5、贷款证明
6、还款对账单
7、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8、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1、带以上材料到附近办事点办理。
2、符合条件的经办人提供相关证明。
3、提交申请,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周末无休窗口办公时间:9:00-11:30,15:00-17:00
五、办理地点(点此查看办理地址)
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3层
六、收费情况
免费办理